全球契约
1、人权:
(1)企业应该尊重和维护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;
(2)绝不参与任何漠视与践踏人权的行为;
2、劳工:
(3)企业应该维护结社自由,承认劳资集体谈判的权利;
(4)彻底消除各种形式的强制性劳动;
(5)消除童工;
(6)杜绝任何在用工与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;
3、环境:
(7)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;
(8)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;
(9)鼓励无害环境技术的发展与推广;
4、反腐败:
(10)企业应反对各种形式的贪污,包括敲诈、勒索和行贿受贿。